厦门市消保委警示经营者:摒弃“小字埋雷”促销套路

[娱乐] 时间:2026-01-10 03:46:23 来源:Trade Nation官网 作者:综合 点击:180次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林建伟 记者张文章)“全场2折起”“赢大额红包”……日常生活中,小字埋雷消费者常被广告里的厦门销套大字福利“砸”得心动。12月18日,市消福建省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消费提示,保委提醒消费者重点关注小字免责条款,警示经营避免盲目消费;警示经营者要摒弃“小字埋雷”促销套路。弃促

厦门市消保委指出,小字埋雷近期不少品牌商品广告里的厦门销套“小字陷阱”成为消费者集中吐槽的焦点。一方面通过硕大的市消字体、富有冲击力的保委视频画面,突出折扣力度、警示经营产品功效等卖点,弃促吸引消费者眼球;另一方面却是小字埋雷藏得严严实实的限制条款、免责声明等关键信息,厦门销套试图规避自身该承担的市消法律责任。

厦门市消保委律师团律师、上海协力(厦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廖彩晖认为,“小字免责”并非商家“护身符”,显著告知才是合规根本。这种消费者经常吐槽的“大字吸睛,小字埋雷”广告乱象,本质上是一种试图规避法律责任的误导性宣传行为,其合法性与合规性存在重大疑问。从法律实践角度看,商家通过不起眼的小字或限定语进行表述,并不能完全免除自身责任。《广告法》规定,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清晰,对商品或服务的限制性条件需以显著方式告知消费者。若广告主体信息与小字说明存在明显矛盾,或小字内容实质上推翻了大字宣传的核心承诺,可能构成误导性陈述,涉嫌虚假广告。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以普通消费者在“一般注意力”下的认知为标准判断广告是否造成误解。当小字位置隐蔽、字体过小或颜色与背景相近导致公众难以察觉时,商家可能因未尽到充分告知义务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这种“大小字反差”的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不仅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也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厦门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面对商家的诱人广告应保持理性,仔细查看广告具体内容,可主动向商家确认交易的关键信息,并留存广告截图、聊天记录、交易凭证等证据。同时警示相关经营者应当恪守诚信原则,严格遵守《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显著、清晰的方式公示广告关键信息,摒弃“小字埋雷”类不正当营销手段,守护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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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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