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新政落地 个体户可办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新政落地 个体户可办公积金
发布时间:2016-12-07 16:06 来源:豫都网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摘要]河南商报记者 邓飞 7月31日晚间,灵活落地河南商报记者从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业人《郑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积金积金已经正式经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39次会议审议通过,新政9月1日开始实行。个体 新政有哪些焦点问题值得关注?灵活落地郑州住房公积...
河南商报记者 邓飞
7月31日晚间,河南商报记者从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业人《郑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积金积金已经正式经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39次会议审议通过,新政9月1日开始实行。个体
新政有哪些焦点问题值得关注?灵活落地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综合前期征求的意见和建议,对新政进行解读。业人
【问题1】
哪些人是积金积金灵活就业人员?
答:“灵活就业人员”主要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新政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范围包括:
1.城镇个体工商户,个体是指在本市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个体经营者及从业人员;
2.自由职业人员,是指未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独立从事某种职业,为社会提供合法服务的劳动者。
【问题2】
如何办理开户手续?
答:灵活就业人员到指定受托银行填写《郑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需携带以下证件资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非本市户籍的同时提供居住证。
各承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并为其在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账户中设立个人账户。
【问题3】
已经开户的怎么缴存?
答:已经在管理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灵活就人员,应当先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原个人账户账号继续使用。
原来属于灵活就业人员,后来如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凭本人身份证件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新单位继续缴存。
【问题4】
能办理的网点有几个?
答:目前市区现设三个网点,将来根据实际情况再进行增设调整。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百花路支行二楼公积金服务中心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百花路46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政三街支行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政三街5号附1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直属支行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行署国际E座
【问题5】
缴存比例和基数是多少?
答: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统一为20%。月缴存额 = 月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的下限,为郑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地城镇私营企业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额的60%,上限为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地城镇私营企业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额的3倍。
以2016年度为例,缴存下限约为335元(33495÷12×60%×20%);缴存上限约为1675元(33495÷12×3×20%)。
需要提醒的是,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余额、缴存时间与可申请的贷款额度相关联,缴存人应根据个人收入状况和预期的贷款需求,合理确定缴存基数和缴存额度。
【问题6】
缴存之后有利息吗?
答: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目前无论当年缴存的金额还是上一年度的余额都按银行一年定期利率结息,住房公积金账户每年的计息日为6月30日。
【问题7】
如何提取使用公积金?
答:灵活就业人员遵循“自愿缴存、自主提取”的原则。符合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办法所规定的提取范围之一的,均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50周岁或自愿销户提取的,可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并销户。
(河南商报)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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